2026年4月8日,世貿組織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埃及代表團提交的通報,埃及正式對進口鋼坯(鐵或非合金鋼的半制成品)實施保障措施(含臨時保障措施),征稅方式為CIF從價稅結合最低從量關稅。具體稅率安排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9月13日稅率為13.12%且不低于70美元/噸;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稅率為12%且不低于64美元/噸;2027年9月14日至2028年9月13日稅率為11%且不低于59美元/噸。涉案產品埃及稅號為72.07。本案調查期為2021年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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