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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fā)表日期:2014-07-24 10:24 評論:0 點擊:780
昨晚10時,崔永元在奧體中心舉行小型媒體發(fā)布會,稱其與方舟子的官司堅決不接受調(diào)解。(記者 浦峰攝)
因“轉(zhuǎn)基因食品該不該吃”產(chǎn)生罵戰(zhàn),方舟子(原名方是民)和崔永元從微博鬧上法庭。昨日庭審中,雙方互指對方誹謗侮辱自己,方舟子索賠30余萬,而崔永元反訴索賠67萬,且均稱對方“惡意訴訟”。
微博罵戰(zhàn)鬧上法庭都未現(xiàn)身
因涉及兩位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上午9時許,離開庭還有半小時,海淀法院這間法庭的旁聽席已座無虛席,數(shù)十名記者趕到現(xiàn)場。但庭審中,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未親自到場。
本案起源于方、崔二人的一場微博罵戰(zhàn)。
方舟子方稱,在2013年9月和崔永元就“吃不吃轉(zhuǎn)基因食品”的微博爭論中,崔永元以數(shù)條微博對其人身攻擊,侮辱誹謗。整理后發(fā)現(xiàn)崔永元微博有“我不認為這些錢都是肘子科普騙來的,肯定還有其它的騙法”、“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wǎng)上哭訴安;鸩粔蛴昧恕币约啊膀_子”、“流氓”等詞語。
方舟子認為,崔永元的微博內(nèi)容侮辱、誹謗自己,要求其刪除于2013年11月15日到2014年2月的24條微博,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30余萬元。
庭審上,崔永元的代理人答辯認為并未侵權(quán),表示崔永元和方舟子的微博爭論是讓公眾了解轉(zhuǎn)基因食品,而方舟子在這個問題上誤導(dǎo)公眾,微博只是對其觀點質(zhì)疑、批評和駁斥,“流氓、騙子”是指方舟子某些特定行為,并有依據(jù),而方舟子則借此惡意訴訟。
隨后,崔永元方提出反訴。崔永元認為是方舟子在爭論中有130條微博中罵了自己,指方用了“造謠成性、誹謗成癮、謊話謊說的大尾巴狼”、“瘋狗”、“偽君子”等語言侮辱謾罵、誹謗,還質(zhì)疑自己的電影、紀錄片以及公益項目。對此,崔永元向方舟子索賠67萬,并要求其公開道歉,其中要求其微博置頂?shù)狼覆簧儆谝荒辍?/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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