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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日期:2007-09-19 19:07 評論:0 點擊:1757
這是一個流行語流行的時代,一不小心便“撞”出一個流行語來。那個“當心,別被寶馬撞著!”流行了很久,如今又在流行:“老太摔倒千萬不要過去,別說是你撞的!”。
中午下班回家,正好走在一對母子的后面,母親正與兒子對話:“兒,看到老太太摔倒,你千萬別去扶。”“為什么?”“今天媽媽看了一條新聞,兩名中學生把摔倒的老太太送往醫(yī)院,賠了4萬元,你想想,媽媽一年也賺不了2萬元!焙⒆拥难劬飬s充滿著困惑和迷惘。
回家后,我上網(wǎng)找到了這條新聞:老太太倒地受傷,被兩名中學生送到醫(yī)院。老太太說是兩名學生將她撞倒在地的,醫(yī)藥費等損失應該由他們來承擔;學生說,他們沒碰到老太太,是愛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老太太將兩名中學生告上了法庭,索賠11萬余元。法院二審卻裁定2學生監(jiān)護人賠償4萬元(9月19日《新安晚報》)。
其實告誡的不只是這位母親,近來不少朋友碰到我,都說到好人難做,看到摔倒的老太太最好是不過去。救助是怕你吃官司,一旦吃官司,時間和精力都耗不起。要救助,也要尋找證據(jù)。朋友的話是實情,一旦吃官司,時間和精力真的耗不起。那么在救助之前,就要尋找證據(jù),證明自己不是肇事者。救人還要尋找證據(jù),這不是救助者的悲哀,而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朋友的告誡并非是空穴來風,因為報道救助老太反被告的新聞是越來越多。9月6日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對彭宇案作出的一審判決,給社會影響是深遠的。尤其是那種“常理分析”的判決,會讓更多的見義勇為者望而卻步。兩個月前庭審期間堅持“以后碰到這種事還會出手相助”的彭宇,當拿到判決書后他就說:“再不會這么沖動了”。因此,我很贊同郭松民先生的說法,這是“影響性訴訟”,所謂“影響性訴訟”,顧名思義就是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的訴訟,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圍內(nèi)為公眾普遍知曉和廣泛關注。我們必須厘清這個問題,法官判案不是代表個人意志,而是國家意志。
有意思的是9月18日《重慶晨報》報道這樣一條新聞,似乎是有意為“彭宇案”作注釋。15日下午,重慶一海歸男子在街頭阻止扒手作案遭到圍毆,周圍群眾只是圍觀而無人幫忙。事后,該男子在天涯論壇發(fā)帖《今天我被三個小蟊賊暴打的時候,有你在圍觀嗎?》,質(zhì)問現(xiàn)場圍觀的冷漠市民時,有網(wǎng)民說:“抱歉,海歸先生,別問我,我不知道。你去問南京法官!鼻摇绊敗边@條評論的最多。
道德應當根植于我們內(nèi)心,善良是為了讓我們內(nèi)心安寧。但當做好人享受不到做好人的樂趣,還要負出代價,吃官司,內(nèi)心顯然不會安寧,好人也就沒有人敢去做。
“老太摔倒千萬不要過去,別說是你撞的!”成了人們告誡親朋好友的口頭禪,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又一病態(tài)癥。
文:洪巧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