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味中國傳統(tǒng)精英最后的輝煌:面對堅船利炮,曾國藩再無回天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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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fā)表日期:2009-06-21 19:57 評論:0 點擊:1457
天津教案是曾國藩政治命運的轉(zhuǎn)折點。他的主張和行為與時人冀望大相□牾,引起中外輿情的激烈攻訐。他最后的不到兩年的彌留歲月,是在訾議和病疾中捱過的。遲暮之感,生死之慮,每況愈下的國事,無時不在其心頭盤旋,以至“心膽俱裂”(《曾國藩全集·家書》(二),岳麓書社1985年版,第1376頁。)。在此一年之前,他還以“中興名將、曠代功臣”入京陛見,接受直隸總督關防,并賜予在紫禁城里騎馬的殊榮曠典,氣勢之煊赫,足以使百官生羨(黎庶昌撰《曾國藩年譜》,岳麓書社1986年版,第223頁。)。然而一年之后,竟謗怨交集,成為眾矢之的,幾落得身敗名裂的境地。如此大起大落,榮枯無常,具有何等的戲劇性!
天津教案作為一個嚴重的國難,不啻是曾國藩個人命運的最后一幕,對于整個民族來說,又是試金石。各種不同的社會階層和政治集團基于不同的利益和認識均有不同的反應:舊有的社會現(xiàn)實和意識形態(tài)的巨大的惰性力與新的合乎時潮的反省與抉擇互為交織碰撞,構(gòu)成一幅19世紀中國在外力逼拶下產(chǎn)生新陳代謝遞嬗及矛盾的生動的社會生活畫卷。
津案始末
津案爆發(fā)于同治九年五月初(1870年6月間),沖突中外人死者計數(shù)十名。案發(fā)后,中外震驚。曾國藩在保定駐地接到兩道上諭的催辦后,于六月十日到津。他上任后的第一件事,是先議結(jié)俄、英、美三國誤傷之人和誤毀之堂、不與法國一并辦理,縮小對立面。
關于法國領事,神甫和教堂被殺被毀的原因,曾國藩緊緊扣住武蘭珍原供虛實入手,早在保定動身時,他便致信崇厚說:“欲推求激變之由,自須由此根究武蘭珍是否實系王三所使,王三是否系教堂所養(yǎng),挖眼剖心之說是否憑空謠傳”。他在審訊人犯和親自調(diào)查后對原供提出三點質(zhì)疑:一,武氏供詞時供時翻,原籍在天津,與所供晉寧不符,且無教堂指使的確據(jù);二、教堂中有男女150余名,由各自家庭送來養(yǎng)育,非迷拐而來;三,親自詢問攔輿遞稟的數(shù)百名百姓,所謂挖眼剖心之事,均無實據(jù)。這三點質(zhì)疑,是曾國藩推定所謂“挖眼剖心,全系謠言”的根據(jù),也是據(jù)此結(jié)案的關鍵。以后的情勢雖曲折復雜,他本人外受脅迫,內(nèi)受攻訐,仍不為所動,所依據(jù)的,依然是這個判斷。
曾國藩進一步分析了一般士民對于教堂普遍的懷疑心理,指出原因有:一、教堂大門終年關閉,過于神秘,社會上都以為里面的地窖是“幽閉幼孩”的,但實地勘察后證明地窖只是為了“隔去潮濕,度置煤碳”;二、去教堂治病的人,往往不再出來,一般人們不理解;三、教堂收留無依無靠的子女,甚至有“貧病將死”之人,“動輒數(shù)百人,不明何故”;四、教堂中庭院錯落,甚至母子亦分居異處,有乖人情。
基于以上的判斷,曾國藩在辦案自始至終持妥協(xié)的態(tài)度。盡管他與崇厚的表現(xiàn)也曾有微妙的不同——那就是當外人提出要將天津府知府張光藻,知縣劉杰和將軍陳國端三人抵命時,他力不準允,并頂著很大的壓力拖延時間進行交涉。最后改判天津縣、府為流放。
曾國藩在六月二十四及二十九日給曾紀澤的信中表白了其內(nèi)心世界:“不得已從地山(崇厚)之舉,竟將府縣參奏革職,交部治罪,二人俱無大過,張守尤洽民望。”“以前為崇公所誤,失之太柔,以后當自主也。”(《曾國藩全集·家書》(二),岳麓書社1985年版,第1374—1375頁。)可見他與崇厚確有不同之處。不過這種懊悔不足以說明其妥協(xié)立場有所改變,縱觀津案的全過程,曾國藩沒有執(zhí)行與崇厚不同的路線,他們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分別。對此曾氏毫不諱言:“辦理過柔,寸心抱疚”(黎庶昌撰《曾國藩年譜》,岳麓書社1986年版,第243頁。),以至“內(nèi)疚于神明,外得罪于清議”(《曾國藩全集·家書》(二),岳麓書社1985年版,第1374—1375頁。)。
津案于九月間正式議結(jié),時曾國藩因請議的指責而調(diào)離直隸總督,回兩江總督原任,但議結(jié)方案是由他定下的,主要內(nèi)容如下:
一、張光藻、劉杰革職,發(fā)往黑龍江效力。二、判處所謂“兇犯”20名死刑,充軍流放者29名。三、賠償及撫恤共計49萬7千余銀兩。四、派崇厚為特使,前往法國“道歉”;并表示中國愿與法國“實心和好”。
致謗之因
曾國藩因津案而受時論的譴責,為了弄清楚他致謗的原因,就不能不了解當時中國社會各階層對于教案這樣一個特殊歷史現(xiàn)象所持的看法。
津案,包括19世紀60年代后大多數(shù)教案的發(fā)生,從政治上看,是由于列強對華擴張與滲透步步升級,愈演愈烈,導致民族矛盾激化的結(jié)果。中國人民反對基督教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基督教傳教事業(yè)中滲入了侵略的特質(zhì)。以津案為例,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中英法聯(lián)軍兩度長驅(qū)直入,迫盟天津,大軍所過之處,十室九空,天怒人怨,法軍更是“在中國人視為具有皇宮和廟宇意義上的廟宇原址上,建立了羅馬天主教大教堂”(《遠東國際關系史》第1冊,第268頁。)。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中關于傳教自由的許可和其他政治經(jīng)濟權(quán)益的割讓,都極大地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民族感情,使人們自然而然地在認識上把基督教和帝國主義侵略等同起來。曾國藩也稱津案為一般士民“義憤所積”(《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9,第18頁。)之故,便是指這幕悲劇的大背景。
教會的勢力以炮艦為后盾,乘勢涌來,上滲下透,步步推進,設立教堂,劃分教區(qū),變外在為內(nèi)在,成為與中國傳統(tǒng)社會和文化迥然而異的特殊力量,不僅與一般民眾,而且與自視為社會領袖和精英的傳統(tǒng)官紳階級分庭抗禮,勢若水火。自明末清初天主教傳華以來,即與中國本土文化和社會勢力發(fā)生沖突,以沈□和楊光先為代表的保守官吏和紳士,由于畏忌西方文化對于儒家正統(tǒng)地位及其本階級利益的沖擊,便發(fā)動反對天主教的運動。19世紀中國社會反對基督教的運動,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明清時代的延續(xù)。因為近代中國雖因外力而發(fā)生社會變異,但作為社會中堅的官紳階級賴以步入仕途的科舉制度仍得保留,這決定了他們中大部分人的社會地位和文化價值觀并沒有發(fā)生根本改變,因此對于基督教這樣一種外來文化所取的態(tài)度,與明末清初并無二致。官紳階級還借用民族主義的神圣旗號去抵御外來力量對于本階級切身利益的沖擊。他們反對外來文化,“表面上恐怕于己不便,其實是恐怕于己不利,但所設的口實,卻往往見得其公正而堂皇”(魯迅:《二心集·習慣與改革》,人民文學出版社1974年版,第27頁。)。魯迅曾深刻地指出中國社會對外來宗教的根深蒂固排外性:“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國大半。”(魯迅:《而已集·雜感》,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第99—102頁。)因為只有道教才是純碎本土的。
中西社會習慣和宗教觀念的不同,也是沖突的誘因。如當時中國社會中極為普遍的迎神賽會等活動,教會因反對偶像崇拜而取抵制態(tài)度。教會內(nèi)部獨特的禮儀方式,如男女合坐禮拜禱告,在中國傳統(tǒng)的男女“授受不親”觀念看來,無疑是不能容忍的,又如教會醫(yī)院施行的解剖和外科手術(shù);在中醫(yī)看來也是不可思議的,所謂挖眼剖心的謠傳即由此而起;再加上教會內(nèi)部自成系統(tǒng)不與外界溝通(天主教尤甚)的情況,往往造成整個社會自上而下對教會一致的懷疑和不滿。民眾的思想是以官紳階級的思想為思想的,馬克思說:“那些沒有精神生產(chǎn)資料的人的思想,一般是受統(tǒng)治階級支配的”(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識意形態(tài)》。)。民眾便追隨官紳激烈反對基督教,這便是反基督教運動的一種社會基礎。
個性與社會的沖突,志事與聲譽的相岐,是歷史永恒的命題。能從中體察出時代信息者,并不多見。曾國藩有關時局的過去與將來的檢討、反思和展望,是19世紀60年代后中國社會緩慢的變異在一個復雜的歷史人物思想深處的折射,也是考察曾氏在津案前后所作所為的真實動機不能不觸及的所在。正是在辦理津案的過程中,他對于鴉片戰(zhàn)爭以來全盤中外關系作了系統(tǒng)的反省:“伏見道光庚子以后,辦理夷務,失在朝和夕戰(zhàn),無一定之計,遂至外患漸深不可收拾!保ā对恼ぷ喔濉肪29,第27頁。)他指出中國的外交道、咸以來還處在被動階段,不能適應日益嚴峻的外力壓迫,捉襟見肘,全無整盤籌劃。當局者對中外大局既屬茫然,更常因舉措荒謬而貽誤大局,既不能取勝于疆場之上,又不能拒辱于樽俎之間,一旦國難臨頭,即扼腕無從措手。他作為鴉片戰(zhàn)爭和庚申之變這些重大變故的過來人,最終在一片狂熱的主戰(zhàn)聲中保持了冷靜務實的頭腦。中國吏治的腐敗,民生的凋蔽,士大夫的虛矯和軍備的窳敗都使得他痛切地省察時政的得失,沉思事變的由來。而西洋的堅船利炮和國政有度又使得他覺得再以犬羊夷狄祖之未免太不合時宜。
曾國藩對道、咸以來外交內(nèi)治的批評固屬痛切,對同治中興方案的設計則尤具建設性。他的方案有兩部分:一是治標,“以后仍當堅持一心,曲全鄰好,惟萬不得已而設備,乃取義善全和局!保ā对恼ぷ喔濉肪29,第27頁。)簡言之,就是在近代化的事業(yè)未成前,不輕易言戰(zhàn)。盡管這仍是在不平等條約下的“和局”,但國力未充實以前,只能暫且忍耐。乘危用險,破釜沉舟,只可在少數(shù)場合偶一為之,為國家民族長遠計,斷不可竭澤而漁,自喪元氣,使積銖累寸,慘淡經(jīng)營的洋務事業(yè)毀于一旦。二是治本,曾國藩主張接受西洋文化的一部分,即近代的軍事技術(shù)和科學工藝,同時應平息各種無謂的內(nèi)訌,以求實精神,勵精圖治,積極改良內(nèi)政。歲月流逝,時事的刺激使他越發(fā)感到“自強”是刻不容緩的使命。他在養(yǎng)心殿被召對時說得十分明白:“兵是必要練的,哪怕一百年不開仗,必須練兵防備,兵雖練得好,卻斷不能開釁,講和也要認真,練兵也要認真,事不可偏廢,都要細心去辦!保ㄓ诙ò沧:《曾國藩事略》,岳麓書社1986年版,第116頁。)他洞察到了外交和內(nèi)政這種“不可偏廢”互為牽制的密切關系:正如入的左右腿一樣,左腿上前一步,右腿必須跟上,整體才能前進。歸根到底,外交是由內(nèi)政決定的。道、咸以來,外人的每一次戰(zhàn)爭都有相當?shù)能娛、政治、?jīng)濟和外交的準備,而中國的反擊則無充分準備,這就是西洋列強總是得心應手而中國之所以屢戰(zhàn)屢敗的根源之一。所以,消除外患的根本辦法在于自強。與其孤注一擲,不如切實整頓內(nèi)政,羽毛豐滿后再相機反擊,這種見解未嘗不是穩(wěn)健之策。事實上,一切的歷史活動,都要受歷史本身的制約,只有從挫折中認識制約,理智地對待制約,面對現(xiàn)實,因勢利導,才有可能變被動為主動。
曾國藩的主張是近代外交意識的最初萌芽,也帶上了舊時代的烙印,因為其哲學基礎依然是儒家的“誠信”。同治元年,他對李鴻章說,與洋人交際,“言忠信,行篤敬!保ā对恼珪肪18,第30頁。)到津案結(jié)束時,他還對李鴻章舊話重提:“誠能動物,我想洋人亦同此人情,圣人言忠信可以行于蠻貊,這斷不會有錯的!保▍窃浦:《庚子西狩叢談》,第110頁。)“誠信”是儒家哲學中的重要命題,也是宋以來道學家門強調(diào)的精神動力,被視為那個時代理想的道德規(guī)范。但如果運用到近代的國際政治中去,便難免使人感覺有些不合時宜。國家不同于個人,邦交也不同于私交,誠信固然應講,但誠信不能解決一切問題,實力才是最終決定的因素。曾國藩當然也看重實力,但他寄于“誠信”這個道德規(guī)范以過高的期望,這無疑是一種主觀的幻想。這是儒家文化在近代的困惑,也是曾氏難以獲得中外雙方理解和同情的原因。
曾國藩是一位實踐主義的理學家,有見解而不唱高調(diào),對于士大夫的浮議,他固然是在熱興頭上潑冷水,但為的是打過冷顫之后,重新抖擻精神,再作一番事業(yè)。他習慣于把各種條件及可能發(fā)生的情況反復斟酌,多方思量,這不是出于悲觀怯懦,而是由于白刃相加的嚴酷現(xiàn)實的逼迫。正因為此,全面地了解了他的思想之后,我們所感到的曾國藩不是畏縮與頹喪,而是振奮與進取的。其思想已越出了內(nèi)心世界而見諸行動,從舉辦安慶內(nèi)軍械所和江南制造局,主張在湘淮軍中使用洋槍洋炮,以及“用人禮而非鬼禮”來待洋人幾件事上都可看得出來。也正由于他身體力行的感染,同時代與他主張相似,形跡相近的郭嵩燾、薛福成、曾紀澤、丁日昌等人都能步其后塵,不顧怨謗交集,為國家辦事。曾最后做的一件有意義的事情是選派幼童赴美留學:“使西人擅長之技,中國皆能請愿,然后可以漸圖自強!保ā对恼ぷ喔濉肪30,第13頁。)他依然視自強為最高的理想,殷切囑望學生們視西洋輿圖算法,步天測海,造船制器和軍政船政為“身心性命之學”,徹底改變中國士大夫固有的空言務虛的人生觀,“習見其器,躬親其事”,以實干為上。
歷史悲劇
曾國藩不是舊制度舊文化的破壞者而是保衛(wèi)者,早年他不惜以“殺人為業(yè)”,雙手沾滿了太平天國農(nóng)民的鮮血,目的無非是衛(wèi)道。但近代中國面臨的千古未有的變局,既有內(nèi)部規(guī)模巨大的農(nóng)民反抗,更有虎視眈眈的西洋列強的挑戰(zhàn),這既是東西方的對峙,更是新舊時代的相遇。在兩種暴力的撞擊和兩種文化的沖突中,中古的中國是被侵略的一方,在生產(chǎn)關系及社會組織制度上又代表著落伍的,應被歷史淘汰的一面。近代中國社會的變異不是一個自然的由封建進入資本社會的過程,而是外力逼迫的結(jié)果,所以那個時代少數(shù)得風氣之先的人覺得要維持國家、民族及文化的生存,就必須要吸收和延納外來的西洋資本主義近代文化中的許多因素;曾國藩正是屬于這少數(shù)人中之一員。這是他不同于前代歷史人物的復雜之處。他固然沒有認識中國近代化的正確道路,但是他感受到了時代脈搏在跳動,得出遠超時人認識水平的結(jié)論,并不惜犧牲自己的聲譽去履踐之,這是他難得的地方。
沒有任何跡象可證明曾國藩是輕妄得毫不顧惜聲名的人,相反,從他一生的言論、文字和行為上都能得出審慎的印象,在家書中他常懷著如履薄冰的心情談論到名譽對于士人的重要。就在津案發(fā)生后,他還認為自己“平時頗知持正理而畏清議,亦不敢因外國而盡變要挾常度!保ā对恼ぷ喔濉肪29,第16—18頁。)也沒有任何事實可證明曾國藩味于事理,不顧是非曲直,相反,對于教案突發(fā)的政治背景,他有入情入理的分析:“教堂近年到處滋事,教民好吃不吃教的百姓,教士好庇護教民,領事官好庇護教士,明年法國換約,須將傳教一節(jié)加意整頓!保ㄓ诙ò沧:《曾國藩事略》,岳麓書社1986年版,第116頁。)這段議論表示了專教運動作為帝國主義侵華先導及特殊方式所引起的嚴重的社會不安,也表示出曾本人要加以抑止的意向,其見解決不低于清流黨的認識水平。但最終他仍堅定地執(zhí)行了弭戰(zhàn)謀和的方針,這一方面是因為他的主觀動機使然,另方面也是客觀時勢的必然。這可從當時其他人一籌無展的表現(xiàn)中得到反證。正如曾紀澤所說:“當時事勢,舍曾國藩之所辦,更無辦法。”(曾紀澤著:《使西日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頁。)郭嵩燾也說曾氏已“盡天理人情之至矣!保ā豆誀c詩文集》,岳麓書社1984年版,第197頁。)
使人感到奇怪的是當時的曾國藩并沒有為自己所處的進退維谷的窘境加以辯解,對于輿論的譴責,“公惟引咎自責而已!保ɡ枋对鴩曜V》,岳麓書社1986年版,第234頁。)他不是不懂得機詐權(quán)變的人,從早年處置湘軍與八旗綠營的關系以及李秀成案中那場與朝廷不痛不癢的暗斗等許多事情上,都可看出他的非常手段和對于權(quán)術(shù)的精深了解。但他仍置名譽的棄毀于度外,平靜地去面對千夫所指的現(xiàn)實。從封建的道德規(guī)范來看,曾國藩忠君愛國深厚的儒學背景并不后人,但他卻不象一班士大夫那樣矯情立異,沾沾自喜地標榜不已。既不讓步,也不聲張,寓率真于復雜之中,曾國藩具有真正的儒家精神。
“曾國藩救了滿清,但滿清并不能救中國”(《曾國藩全集·家書》(二),岳麓書社1985年版,第1369頁。)。因為整個社會基礎是舊的,所以反對曾國藩的,正是那個舊制度以及和他同屬于一個階級的廣大官僚和士大夫。他所面對著的,是整個矯飾的社會。他的思想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時代,而他的行為卻被同一時代所扼止。最后,他帶著“名已裂矣,亦不復深問”的復雜心情,冥心孤往地走向歷史為他安排好的結(jié)局。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也許是世上最可悲的事情。

道可道 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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